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法總則
CIVI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 
開課學期
97-1 
授課對象
財法組  
授課教師
陳聰富 
課號
LAW1070 
課程識別碼
A01 17100 
班次
01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1,2(8:10~10:00)星期五1,2(8:10~10:00) 
上課地點
普101普102 
備註
本系、輔系、雙修生優先。9月25日起(星期四)教室異動至普101,(星期五
限學士班學生
總人數上限:10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一學期,共四學分。上課內容為民法第一編總則的規定。民法總則為學習法律者最基礎與入門之學科,因而本課程將十分注重學生對於民法基本理論之認識。此外,我國最高法院在近五十年來累積相當數量之重要判例、判決,因而本課程除講述民法基本理論外,並廣泛引用最高法院之實務見解,以期學生對西洋法律在我國繼受後,產生的本土法學現象有深刻認識。
本課程之主要內容如下:一、民法之權利義務觀念;二、權利主體(人);三、權利客體(物);四、權利義務的變動關係(法律行為);四、消滅時效;五、權利行使之原則。
 

課程目標
因本課程係大一學生對於民法之入門學科,故本課程之上課,大部份係由教師講授,再由教師三不無時對學生提出問題,以供學生討論。

 
課程要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上課主要教材係由教師編寫之講義加以講授。可參考之民法總則教科書甚多,例如施啟揚:民法總則;王澤鑑:民法總則;洪遜欣:中國民法總則;林誠二:民法總則;黃立:民法總則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無資料